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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13年中考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6-24 21:50:20

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3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徐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睢宁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3868人,其中普通高中8468人,职业学校5400人。

    睢中南校、睢中北校、李集中学招生计划的33%为并轨生计划;50%作为指标生计划,按照生源学校的考生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17%为择校生计划。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3%为并轨生计划,17%为择校生计划。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生和有报考意向的往届生均应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往届生不能报考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和李集中学。

    在本县参加中考并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的,须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取得高中学籍后,通过转学的方式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

三、普通高中指标生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5月20日至26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

四、志愿填报

    (一)升学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考生可填报是否报考免费男幼师生志愿和2个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考生可选择填报普通高中或五年制高职-本科、中职-本科、中职-高职衔接试点学校中的一类学校的志愿,两类学校之间互不兼报。普通高中的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我县为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和李集中学。第二阶段是其它普通高中。

    1.睢中南校“苏教国际班”。考生可选择填报。

    2.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我县为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和李集中学。其中睢中南校与睢中北校不能兼报,李集中学与睢中南校或睢中北校可以兼报。

    3.其它普通高中可填报6个并轨生、择校生(择校生计划和代码单列)及民办高中的平行志愿。

   4.五年制高职-本科、中职-本科、中职-高职衔接学校可分别填报1所五年制高职-本科或中职-本科(二选一)、中职-专科衔接试点学校志愿。

    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五年制高职可填报1个艺术类专业志愿和2个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中等专业学校可填报1个中专艺术类专业志愿、2个中等专业学校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技工学校实行注册入学,考生无须填报志愿,中考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直接持准考证、成绩单到有招生计划的技工学校注册后录取。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在五月下旬通过网络填报升学志愿,并到考生所在的报名点签字确认。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结束前持准考证、户口本到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县招办填报并确认志愿。

    考生可通过《2013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登录徐州教育网(www.xze.cn)、徐州市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五、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办统一组织,《录取通知书》由县招办统一印制,经县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一)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如出现压线考生多人同分情形,则将符合条件的同分考生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

   (三)录取办法。

    由教育局招生办等相关科室集中现场录取。同批次同阶段录取的学校,在投档控制分数线上,依据中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所报的志愿及招生计划投档。

    1.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录取。

    (1)睢中南校“苏教国际班”的录取方法

    在填报该志愿并签订协议的考生中先进行录取,待睢中南校录取结束后,参照睢中南校录取的择校生分数线,低于择校生分数线下40分的不予录取。

    (2)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及李集中学录取方法

    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和李集中学的招生计划分成三部分,即并轨生、指标生和择校生。计划的33%为并轨生计划,50%作为指标生计划;其余17%为需缴纳择校费的择校生计划;

    首先进行睢中南校和睢中北校的录取工作。录取方法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录取并轨生(占计划的33%)。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和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统一依次录取。两校分别录取,直至完成并轨生计划,并确定并轨分数线。

   第二步:录取指标生(占计划的50%)。根据分配给各初中校的指标生人数,在并轨生分数线下50分内,分初中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初中学校录取指标生的分数线是不一致的。若有剩余指标,则剩余指标全部收回,再从全县所有未录取并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作为指标生补录取。

    第三步:最后录取择校生(占计划的17%)。根据考生所报的择校生志愿,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择校生。

    其次录取李集中学。在睢中南校和睢中北校录取全面结束后,再进行李集中学的录取工作。李集中学的录取方法同睢中南、北校录取方法一致。

    考生的理化实验考查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不合格或为C等(含)以下的,或地理生物考查有一项为C等(含)以下的不得录取到睢中南校、睢中北校和李集中学。

    考生要慎重填报择校生志愿。指标生收费标准和并轨生一样,但择校生收费相对较高。因此,考生在选填择校生志愿时,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慎重填报择校生志愿。如果未选择校生志愿,就不能作为择校生录取。

    2.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的A、B、C、D、E、F六个平行志愿,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均在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除四星级高中外,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并轨生和择校生志愿代码是分开的,民办高中志愿代码只有一个。所以填报志愿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自已最愿意上的学校志愿填在A志愿,依次是B、C、D,E、F,若考生被前一个志愿录取,后续志愿无效。

    滑档考生补录。由于填报志愿失误,造成滑档,最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分数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可选择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学校进行注册入学,但招生学校不得超计划补录。其它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不得补录此类考生。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办法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实施。

    4.师范院校、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的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划定各批次学校的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省农林厅所属8所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文化厅所属8所艺术学校、南京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和省艺术中专校的艺术表演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别与省农林厅、省文化厅及省体育局统一组织,提前单独录取。其它外省市的艺术学校在我市招生,必须到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安排招生。

    5.职业学校的补充录取,在集中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学籍注册

    继续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由招办和招生学校分别加盖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招办在录取现场直接发给招生学校,并由招生学校用快递方式24小时内送到考生手中。考生凭此《录取通知书》,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缴费和注册手续。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一)各生源学校要召开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加大对招生政策、录取方法、招生纪律的宣传力度。

    (二)各招生学校不得以招生工作为由向生源学校的有关领导和教师行贿,不得以宴请、发放礼金、赠送礼品等手段强拉生源。所有招生学校负责人需签订《招生学校承诺书》。

    (三)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电话:88390825 80376826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关注。各有关科室、各生源学校和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明纪律、规范操作,确保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睢宁县教育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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